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中醫藥局,根據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及疫情防控措施優化調整相關要求,結合奧密克戎變異毒株特點和感染者疾病特征,組織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重點修訂內容如下:
■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為進一步提高臨床診療效率,更好實現快速收治,十版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作為診斷標準
十版診療方案在診斷標準中增加了“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
■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離收治”
隨著乙類乙管措施的實施,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據病情救治需要選擇居家治療或到醫療機構就診,各類醫療機構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為此,十版方案因時因勢調整收治策略,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離收治。
■進一步完善了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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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我國已經批準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納入新版診療方案,進一步豐富抗病毒治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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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診斷標準和預警指標,對新冠病毒感染重癥病例進行科學準確判定,同時將未全程接種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癥高危人群,將生命體征監測特別是靜息和活動后的指氧飽和度監測指標等加入重癥早期預警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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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感染與基礎疾病共治理念,強調要加強感染者基礎疾病相關指標監測,并針對基礎疾病給予相應治療,更加有利于促進患者全面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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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優化了兒童病例臨床表現和救治相關內容,結合臨床實際提出了兒童感染奧密克戎毒株的特點,完善了兒童重型病例早期預期預警指標,對兒童感染者可能出現的急性喉炎、神經系統并發癥等特殊情況提供了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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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了中醫治療相關內容。加強了對重型、危重型病例中醫藥救治指導,增加隨癥用藥方法,更加貼合臨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兒童病例中醫藥治療方案,增加針灸治療方法,結合部分患者恢復期咳嗽明顯等情況,提供了相應的中醫治療措施。
■調整“出院標準”
十版方案不再對感染者出院時核酸檢測結果提出要求,而是由臨床醫生根據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礎疾病或其他疾病診療及健康恢復狀況等進行綜合研判。
當患者病情明顯好轉,生命體征平穩,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可以轉為口服藥物治療,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的并發癥等情況時,可考慮出院。
■調整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十版診療方案中對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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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落實門急診預檢分診制度,做好患者分流。同時,指導就診患者和陪同人員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提供手衛生、呼吸道衛生和咳嗽禮儀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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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診室、病房、辦公室和值班室等區域清潔消毒和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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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暴露風險落實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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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處理醫療廢物,落實患者轉出或離院后的終末消毒。